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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26年7月工学一体化(机械类 二级)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
| 时间 :2026-06-24 14:15 来源: |
为贯彻落实《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 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定于2026年7月举办机械类(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全国技工院校教师 (二)报名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三级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满1年; 2.参与过第一、二、三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 3.参与过《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的开发; 4.参与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教师。 二、培训专业、级别 (一)培训专业大类:机械类 (二)培训级别:二级 三、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至2026年7月20日 培训时间:2026年7月27日-8月4日(7月26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7号)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包括《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考核设计》《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教学资源开发》《工学一体化示范课设计与实施》4门课程。具体的课程安排见附件1。 六、培训师资 开班前由部中心从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库中推荐2名骨干教师作为授课专家和3名骨干教师作为终结性考核专家。 七、培训考核及发证 本次培训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说明如下: (一)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以学习成果及行为表现考察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由2名授课骨干教师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过程性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终结性考核。低于60分的参训教师可在1周内向本基地二次提交学习成果,并进行评分,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二)终结性考核:终结性考核以说课或答辩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由3名考核骨干教师线上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低于60分可申请二次说课或答辩,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三)培训结果评定:培训结束当天,教师培训基地组织参训教师填写《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结束评估表》,组织结业式,并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八、相关要求 (一)报名资料 1.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2) 2.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人员名单1份;(详见附件3) 3.个人证件照1份;(白底彩色一寸电子版)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机械类)。 7.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直接参加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证明材料: (1)参与过第一、二、三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需提交相关文件证明; (2)参与过《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的教师需提交相关文件证明; (3)参与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教师需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4500元/人。 食宿自理。 (三)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6年7月26日 报到地点:馨园一号楼 联系人:许老师:15620315599 (四)其他事项 1.参训教师请于7月20日前将附件2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申请表(加盖公章PDF版)和附件3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PDF版)、个人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gyjsxy@163.com(邮件备注:一体化师资培训+单位名称+姓名)。 2.参训教师在报到当天需提交附件2、3原件(盖章)和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 3.报名顺序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将以邮件形式向参训人员发送书面通知向参训教师发送报名成功的通知,报名成功以收到通知为准;本次参训教师共30人,额满为止。收到书面通知后即可缴纳培训费。 4.请参训教师于2026年7月18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工学一体化机械类教师培训,××学校××老师”)并请提供发票抬头及税号,以便开具发票。也可现场刷卡(请提前告知)。 开户名称: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地支行 银行账号:0302061619100001788 5.根据课程安排需求,请参训教师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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